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19-09-20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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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提高社会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中“消控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岗位资格证书”的相关规定。培养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知识的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依国务院【国发(2010)36号文件】精神与原劳动部6号令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