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最后更新2019-09-25 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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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293号令)
1、什么是安全生产的“三个必须”;2、什么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3、安全生产失职追责;4、各政府、安委会、政府组成部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都是什么。
成炳国,男,同济大学硕士学位,1972年9月出生于山东省东营市,现任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1993年参加工作,在山东省机械工业厅工作10年。2002年调入山东省安监局工作,并制作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省安监局官方网站。从事安全生产工作14年。先后参加了2011年7?22河南信阳客车起火事故、2012年5.19山东潍坊重大交通事故、2012年10.7青银高速淄博段特大交通事故和2013年5?20山东章丘保利民爆爆炸事故的善后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积累了不少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经验。对如何在安全生产领域“尽职免责”和如何规避安全生产岗位风险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参与编写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材》。安全生产领域主讲课程: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安全生产形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讲课风格生动形象,理论联系实际,机智诙谐。
主笔起草了地方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劳动保护》和《中国安全生产》发表多篇安全生产方面文章。
主笔起草了地方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劳动保护》和《中国安全生产》发表多篇安全生产方面文章。